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两江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、万盛经开区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,各勘察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构、有关单位:
为落实《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的意见》(渝建发〔2016〕28号)有关要求,提升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及有关单位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能力,加快推进我市BIM技术应用,我委决定自2018年3月起组织开展建筑信息模型(BIM)应用技术专项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宣讲《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信息模型设计标准》《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》《重庆市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标准》《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《重庆市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《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》等6个标准和《重庆市工程勘察信息模型实施指南》《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实施指南》《重庆市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实施指南》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技术深度规定》《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技术导则》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审查要点》等6个技术规定。
二、培训对象
(一)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作分管**和具体负责勘察设计的工作人员。
(二)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及技术人员,鼓励房地产开发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参加培训。
(三)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建筑、结构、暖通、电气、给排水、岩土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(包括已实施注册执业制度专业的注册人员);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从事勘察设计工作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。
(四)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人员。
(五)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..咨询委员会..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、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培训工作,应按要求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。
(二)本次专项培训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承办,不收取培训费用,培训报名等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勘察设计协会另行通知。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,保障培训效果。
(三)鼓励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、勘察、设计单位结合本地、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应用培训工作,对有开展培训需求的区县和单位,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在培训师资方面给予支持。